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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 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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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 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07-29 13:42    点击次数:104

(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张子君、朱晓东、严力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进行了回复。工作函要求公司解释海富信息的股权沿革、核心人员、主营业务,以及海富信息与北京星驰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系。同时,需说明海富信息向公司付款的资金来源,北京星驰邦委托海富信息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交易安排。

独立董事们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包括查阅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富信息、北京星驰邦及相关企业的公开信息,审查会计师访谈资料,检查公司账簿记录,以及审核公司与北京星驰邦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经过审查,独立董事们未发现海富信息与北京星驰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有除已披露外的其他关联关系或往来。他们也无法确定海富信息向公司付款的最终资金来源,但了解到北京星驰邦委托海富信息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且未发现有未识别或披露的交易安排。此独立意见发布于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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